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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深化校企合作工作举措分析
2015-06-30 10:26  

朱有明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已成为当前我国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向。校企合作是工学结合人才培养的前提基础,工学结合是校企合作实施教育教学的有效途径。高职院校如何贯彻落实“四个合作”的基本要求,如何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不断深化校企合作,培养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为行业企业和社会提供科学技术服务,是每一个高职院校在由外延发展向内涵建设转变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

一、深化校企合作的重要意义                              

    (一)深化校企合作是实现校企互利共赢的重要举措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基本模式,是满足行业企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需求的重要途径,是校企双方在各自利益诉求基础上寻求共同发展的一种组织形式,是基于市场和社会需求为目标导向的校企共育人才的普遍模式。开展校企合作有利于促进校企之间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和共同发展。其本质在于把学校教育与企业生产紧密联系起来,以实现校企之间的深度交流和良性互动,其核心在于工学结合、双元参与。校企双方共同参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其目标是增强学校办学效益和企业竞争优势,实现校企共赢。

    (二)深化校企合作是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方式

    通过校企合作,将理论学习与实践训练紧密结合在一起,能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劳动者的素质。校企合作涉及到人才培养目标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专业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双师素质队伍建设、教学内容的更新、教育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以及教学效果的评价等诸多方面。

    (三)深化校企合作是推动学生就业的有效途径

    校企合作最终实现的是学校、企业、学生、家长、社会的多方共赢。通过校企合作,学生可以提前接触企业,了解企业的文化,熟悉专业所对应的岗位职责,掌握岗位所需的技术技能,更快地适应企业的岗位需求。通过校企合作,企业可以更早地了解学生,参与学生的培养过程,为更好地选择适应企业发展所需要的员工打好基础,提升企业的人才竞争力。因此,开展校企合作,可以更好地推动学生的就业。

    (四)深化校企合作是构建现代职教体系的必然选择

    随着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就业结构矛盾的不断显现,我国政府明确提出了要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这就要求职业院校的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模式等要符合市场需求的结构,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都要紧紧围绕市场,这不同于传统职业教育,需要职业院校紧跟行业企业发展,灵活调整办学机制。

    (五)深化校企合作是推进高校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前提基础

    职业教育需要充分利用市场的力量来办学。我国政府提出了下一步将试点实行高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的办学体制,就是要对这类学校进行产权制度改革,产权结构和分配机制都发生变化。学校的院系主任可以做教师,也可以到企业做管理或生产部门的经理,学校的校长可以做学校管理者,同时也可以到企业做老总,这些改革都需要校企深度融合作为前提。

二、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现状分析

    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思想指导下,各高职院校都在不断努力探索实践深度不同、形式多样的校企合作形式,但仍然存在“合作层次不够深、规模效应不够大”、“管理不细致、成效不明显”、“少数领导干部热、广大教师冷”、“机制不健全、目标不明确”、“氛围不浓厚、激励不到位”等问题。

    (一)合作层次不高

    合作企业中,行业龙头企业较少,大部分企业规模不大,在行业内影响力较小,企业承载能力有限,导致合作层次不高。合作项目零散,导致资源未能有效整合,形不成规模效应。

    (二)项目管理不到位

    合作项目未能紧密围绕学校的人才培养全过程。有些二级院系甚至为了完成学校的考核任务,与企业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书,但双方并未按照协议书的内容真正开展合作,学校对协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与考核方面缺乏有效措施,导致很多合作流于形式。

    (三)教师参与度不高

    很多学校校企合作工作从学校到二级院系都只有几个行政领导在关心,广大教师基本上不关心,也不了解。虽然大部分学校都安排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但教师并没有带着开发校企合作项目的任务赴企业,导致教师挂职锻炼与校企合作变成了两张皮的工作。

    (四)长效机制不健全

    由于学校与企业的利益诉求不同,社会分工与社会责任存在一定的差异,校企合作目前还处于“学校一头热”的状态。很多学校也尝试牵头组建职教集团、校企联盟等形式的校企合作组织,搭建校企合作平台,但由于这些组织都是非法人型的松散组织,学校对企业的牵动力有限,因此在校企合作运行机制上还存在一定瓶颈,校企长效合作的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

    (五)合作氛围不浓厚

    大部分高职院校的校园文化建设还比较薄弱,尤其是校企合作文化,学校文化与企业文化的有机融合,校园内企业文化氛围的营造方面还不浓厚。

三、深化校企合作工作的举措建议

    如何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工作,调动合作企业、二级院系和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深化校企合作内涵,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是每个高职院校急需考虑解决的问题。

    (一)提升合作企业层次

    学校应引导与支持各二级院系与大型企业开展合作。譬如可以聘请有关政府机关、行业协会、知名企业家等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社会人士担任二级院系的名誉院长(主任),发挥他们的资源优势,加强与大型龙头企业的联系与交流。在校内开展“一院(系)一企”行动(一个二级院系至少与一个全国500强企业合作),从政策、资金等方面鼓励二级院系选择主营业务与本院系专业吻合度高的全国500强企业为重点合作对象,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全面、深度战略合作,全面提升合作企业层次。

    (二)组建校企冠名学院

    学校与企业共同组建冠名学院,切实加强校企冠名学院的建设,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与工作计划,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与联系,列出具体拟开展的项目并有序推进,充分发挥校企冠名学院的示范引领作用。此外,根据大型企业需求面广量大的特点,还可以考虑跨二级院系跨专业联合组建综合型校企冠名班和校企冠名学院,立体化、全方位带动校企合作工作的各个方面。校企冠名学院实行双院长制,建立结合企业实际的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组织模式(根据企业需求灵活运作),组建校企双方人员共同组成的专业教师队伍,校企共建实训体系(有些实训课可以到企业里进行)等。

    (三)加强与行业组织合作

    学校利用场地优势,积极承办行业协会有关会议活动,通过会议和活动,搭建校企合作平台,拓展校企合作领域,深化校企合作内涵。有些行业(例如汽车行业)的企业活动多是在行业的组织下开展的有序的经济活动,经济运作已逐步转为行业为主导的形式。学校加盟到这些行业,可以享受到这些行业内企业群的诸多资源。通过行业协会内企业多的优势,解决单个企业容量有限,很难与学校开展全面合作的难题。

    (四)强化合作项目内涵建设与实施监控

    高职院校在合作项目开发过程中,要把握合作的主要内容应紧密围绕专业人才培养全过程的原则。根据不同专业的特点,有所侧重地在不同的环节加强合作,每年度明确不同环节合作的成效,并进行量化考核,产生可量化的标志性成果。譬如会计专业顶岗实习是一个很难突破的瓶颈,校企之间可以在兼职教师、课程建设等其他育人环节加强合作,并产生可量化的实效性成果。学校要建立科学完善的校企合作考核管理办法,办法兼顾全面的同时,要加大围绕人才培养开展的合作项目在考核体系中的比重,突出校企合作的根本目标,提高合作的效率与成效。

    (五)加强校企联络工作

    学校要加强与政府联络,强化政校合作效应,依托政府平台,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要制定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调动教师积极性,广开资源。在大型企业与企业聚集的经济开发区建立“校企合作工作站”,划分责任区,指派专人负责联络、走访企业,及时了解企业需求,收集校企合作项目意向,开发各类项目。

    (六)开展引企入校工作

    利用学院场地、师资等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展引企入校,校企共建校中厂、校中店等,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根据企业发展需求,按照“学院出人力场地、企业出资金设备”的方式积极引进企业在校内建设“营销中心”、“展示中心”、“技术研究推广中心”、“科技研发中心”等校内企业常驻机构。此类机构的建成将成为校企合作双方合作的中转站,既可以方便学校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又能深化校企合作,推动校企合作长效、良性运作。

    (七)举办职业技能竞赛

    举办由在校学生与合作企业在职员工参加的各类职业技能竞赛(牵头组建职教集团或校企联盟的学校可扩大到集团或联盟内学校),可以争取由合作紧密的大型企业冠名赞助,大赛获奖选手优先推荐给冠名企业与合作关系紧密的企业。

    (八)在合作企业建立“学习中心”

    企业出场地、设备等硬件设施,学校出师资、学生与技术成果,在合作企业建立“学习中心”。一方面,可以解决学生顶岗实习管理难的问题。“学习中心”是学生顶岗实习的一个载体,是企业生产环境中的一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性工作场所,从空间和组织形式上都能够较为容易地融入到学生的实习工作中,学生在“学习中心”的学习与实际的生产环境紧密相连,一定层度上强化了学生作为“学习者”地位。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企业根据自身实际需求选择培训内容。企业员工可以在工作之余较为方便地参加“学习中心”定期举办的各类培训,节省培训时间和培训成本。校企双方可以“学习中心”为纽带,将校企双方的培训机构融为一体,学校的培训中心成为企业的培训中心,企业的车间门店成为学校的实践基地。学校教师和企业专家共同组建“学习中心”培训师资团队,从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效果都由双方共同完成。

    (九)校企合作开展横项课题研究

    学校积极主动承担企业的横向课题研究,不仅可以提升学校社会服务能力,同样企业也会在合作研究中获得长远发展的不竭动力和现实效益。对于学校来说,教师在横向课题的研究中,其理论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和完善,教学案例更加丰富,教师的教学能力和素养在实践中得到潜在的发展。同时,学生也会相应地参与到横向课题研究的调研或者资料的整理等有关工作中去,因此也有机会全方位地体验理论知识和实践相互结合的状态,平时不同专业课程所学习的理论知识也会因此而进行有效的整合,有利于形成相对完整的专业知识体系。

    (十)深化校企合作组织体系建设

    牵头组建职教集团或校企联盟的学校,在理事会运作的基础上,可以考虑按专业(群)设置二级理事会,完善二级理事会组织架构,明确工作职责。可考虑由合作紧密、规模较大的企业负责人担任二级理事会理事长,其他合作较紧密的企业负责人担任副理事长,二级学院院长担任秘书长,充分调动企业参与学校办学的积极性。学校还可以按照校企合作涉及的内容和学校职能部门划分,成立职教集团不同板块的专业性工作委员会,将全校合作企业按照重点合作项目的不同,分别纳入专业建设、招生就业、社会培训、科研服务、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相应的工作委员会中,以便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在原有合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合作的深度。形成纵向有各级理事会、横向有各类专业性工作委员会的校企合作组织网络体系。

    (十一)加大校企合作考核激励力度

    学校建立合作项目立项资助机制,通过项目立项资助,引导二级院系主动与大型企业开展全面深入合作,学校要做好项目监督管理、验收评价工作,确保合作不流于形式,真正能对学校人才培养起到实质性的准动作用。同时对贡献较大的二级院系与教师个人,给予奖励,激发二级院系与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十二)提升职业资格认证广度与深度

    随着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劳动密集型岗位向知识、技术密集型岗位转化,企业对技术和技能型人才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职院校也都普遍实行了“双证书”教育,要求学生毕业时同时能够取得相应的职业技能证书。但目前各院校的普遍做法是与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一般为政府的劳动局、人社局)合作,培训内容以应试为主,考试也多流于形式,因认证过程中行业企业的参与度不够,甚至造成一些认证标准偏离行业的实际工作需要,带来的结果是证书的实用性和社会认可度越来越低。高职院校可加强与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的沟通、交流与协商,努力争取更多职业资格认证考试与培训资质的同时,在学校已有的一般职业资格认证培训、考试基础上,提升认证资质的层次,完善证书培训内容,做到全级化(初级、中级、高级)立体覆盖。

    (十三)加强校企合作特色校园文化建设

    学校与企业作为两个负有不同社会使命、承担不同社会角色、采取不同经营管理模式的社会实体,两者在文化方面存在诸多差异。企业需要员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能够为企业创造实实在在的效益,因此就希望学生进入企业后能够很快适应岗位并融入到企业当中来。作为高职院校,可以通过引进企业,建立企业冠名班、企业冠名学院、企业冠名活动、企业冠名奖助学金、企业展示中心、营销中心、研发中心等,在校园内营造校企合作文化氛围,彰显校企合作成效,在推广企业文化的同时推动学院文化与企业文化的有机结合,营造职业教育校企深度合作的特色校园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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