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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高职院校建设知识问答

发布日期:2013-12-20    作者:     来源:     点击:

1.什么是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

答:200611月,国家教育部和财政部正式启动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这项计划被誉为高职“211工程”。然后分三年评选出100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重点在专业建设上。与此同时,各省也积极跟进,推出了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2007年《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通知》(陕教高〔200775号)文件正式出台,开启了全省示范高职院校建设计划。2010年教育部财政部又推出100所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计划,这些骨干校就是在各省推荐的省示范校基础上产生的。

2.陕西省示范高职建设的有何重大意义?

答:启动示范高职建设计划,是优化我省高等教育结构,积极应对目前我省高等职业教育中存在的办学条件相对落后、专业设置不甚合理、办学水平参差不齐、“双师”素质教师队伍质量不高等问题,加快发展步伐,增强高等职业教育服务科教兴陕战略和人才强省的重大举措,是贯彻“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之路”的高职教育办学方针,强化内涵建设,全面提高我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的需要。通过选择一批办学理念先进、教育教学改革领先、产学研结合紧密、特色鲜明的高职院校进行重点支持,树立模范,发挥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有效提升全省高职院校的整体实力和人才培养水平,推动我省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由教育大省向教育强省的转变。

3.陕西省示范高职建设计划的目标是什么?

答:通过实施示范高职建设计划,使示范院校在办学实力、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辐射能力等方面有较大提高,特别是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设高水平专兼结合专业教学团队、提高社会服务能力和办学特色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示范、辐射、带动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加快改革和发展。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质量优良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走出一条适合陕西高职教育发展的特色强校之路。

4.陕西省示范高职建设计划的具体任务是什么?

答:(1)用5年左右时间,重点支持4所国家级、6所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建设,使25万在校生直接受益。

(2)在示范高职院校中重点建设50个省级重点专业。

(3)建设30个省级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

(4)建成200门左右优质专业核心课程,60门省级精品课程,100种特色教材和教学课件。

(5)研制并推广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提供技术支撑。

(6)推动示范院校对口支援和广泛交流,促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

5.陕西省示范高职建设计划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1)提高示范院校整体水平。牢固树立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是根本任务,教学工作是中心,教学改革是重点,就业工作是导向,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是永恒主题的理念;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行业广泛参与的原则,构建多元化富有陕西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积极探索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订单培养等形式多样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加强专业、课程、师资队伍、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等建设,全面提高我省示范院校的整体办学水平。

    (2)加强重点专业建设。在示范院校中,重点建设一批办学理念先进、产学研结合紧密、基础条件好、师资力量强、特色鲜明、就业率高的省级重点专业;优先支持在工学结合等方面优势明显的专业点,建设与地方、行业职业群、技术群和岗位群相适应的专业群,形成国家级、省级、校级重点专业三级梯队格局。

    (3)强化精品课程建设。与企业广泛合作,共同构建新的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建成一大批能贴近岗位技能要求、提高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的优质专业核心课程和精品课程;建成一大批能紧密结合生产实际、具有高职特色的特色教材和多媒体课件;利用现代信息手段,研制共享型教学资源库,并在一定范围内推广,提高优质教育资源的利用率。

    (4)加快“双师型”师资队伍及优秀专业教学团队建设。培养一批在本专业领域有较深造诣的专业带头人;培养一批能自主开发课程,及时更新教学内容,业务能力强的骨干教师;制定“双师型”教师培养和专兼结合教学团队建设的有效措施,聘请行业企业的业务骨干和能工巧匠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探索具有我省特色的“双师型”教师资格认证体系,促进“双师”素质与“双师”结构教师队伍建设。

    (5)建设高水平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按照建设主体多元化的原则,加强与企业行业合作,建设“共建、共管、共享”型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校外顶岗实习基地;积极探索长校合一、前校后厂等校企组合新模式,创新运行机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虚拟工厂,虚拟车间、虚拟工艺、虚拟实验、增强模拟性和仿真性,不断更新教学设施和仪器设备;建成一批融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研发与一体的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或车间。

    (6)增强社会服务能力。紧密结合我省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和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工程的需要,充分利用示范性院校自身资源优势,提供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加强校政联合、校企合作,为神会提供技术开发与服务,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加大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相关院校之间的对口交流与合作,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模式,提高社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6.入选陕西省示范高职建设的院校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入选院校应为独立设置并有3届以上毕业生,顺利通过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就业率连续3年在90%以上,且具备以下条件:

    (1)领导能力强。学校领导办学理念先进,凝聚力强,具有较强的战略思维能力,办学决策能力和整合资源能力。

    (2)办学水平高。学校办学定位准确,具备较好的师资、设备、经费等条件,教学质量好,就业率高,有较好的社会认可度。

    (3)教育教学改革领先。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产学研结合的长效机制,以就业为导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成效显著。

    (4)专业建设成效显著。专业建设理念先进,在教师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推行“双证书”制度、课程和教材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

    (5)办学特色鲜明。能结合学校自身实际,探索并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有一定社会影响。

    (6)社会服务能力强。积极为行业企业提供技能培训、技术开发、科研推广等服务,为同类职业院校提供师资培养、资源共享等服务,在区域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中具有明显的辐射带动作用。

7.陕西省实施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答:实施“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建设计划”按照院校申请、专家评审立项、分年度建设、分批验收挂牌的程序,择优遴选,规范管理,稳步推进。

    (1)2008年,制订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和管理办法,启动首批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建设。推荐1-2所院校参加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

    (2)2009年,启动第二批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建设。继续执行首批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建设项目。

    (3)2010年,启动第三批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建设。继续执行第二批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建设项目。完成首批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建设并进行验收。

    (4)2011年,继续执行第三批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建设,完成第二批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建设并进行验收。

    (5)2012年,完成第三批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建设并进行验收。全面总结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建设工作。

8.申请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建设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至少有三届全日制普通高职教育毕业生、具有鲜明高职教育特色、良好发展条件、较强发展潜力,在领导能力、综合水平、教育改革、专业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处于我省同类院校的领先地位,重点建设专业符合我省或各地市支柱产业规划,并且得到有关部门、企业、举办方的全力支持。

9.什么情况下,高职院校不具备示范创建的申报条件?

答:在近三年内,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情节严重的院校,均暂不列为申报对象:

    (1)基本办学条件有红、黄牌记录的。

    (2)有校园不稳定事件,并已造成一定后果的。

    (3)在招生中有违规行为和虚假宣传的。

    (4)有乱收费或违规收费行为的。

    (5)毕业生首次就业率低于70%,或低于我省平均就业率的。

    (6)在合作办学中有不规范行为的。

    (7)有其他严重不诚信行为的。

10.陕西省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合作之路”的办学方针,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以国家示范院校建设计划为依据,以推进校企合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抓手,以培养与建设西部强省相适应的具有创新素质、创业精神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高技能型人才为宗旨,以提高陕西省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综合办学水平为目标,紧密围绕陕西省经济发展主导产业,调整专业布局,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校企合作,增强办学活力;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和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增强骨干高职院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改革与建设、内涵与规模的关系,形成以高水平国家示范性院校为引领、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为带动、省级重点建设的示范高职为支撑的发展格局,促进陕西省高职教育办出特色,提高水平,为陕西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11.陕西省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规划的原则是什么?

答:(1)统筹兼顾与协调发展原则。注重把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与经济、产业布局相结合,国家建设单位和省级建设单位相结合,优先支持与支柱产业结合紧密、具有比较优势的院校,适当兼顾陕北、关中、陕南经济特色及产业、办学类型等因素,合理布局。按照“择优建设,示范引领、骨干带动”总体思路,优先支持校企合作体制有特色、办学机制灵活、专业对路、产学结合紧密、就业率高、服务能力强的高等职业院校,充分发挥骨干高职院校在区域和行业的导向、引领和辐射作用。

    (2)政府主导与创新优先原则。坚持充分调动主管部门、行业、企业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加大对示范性高职院校和骨干高职院校建设的统筹和支持力度。大力推进体制与机制创新,支持和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高职教育,优先考虑在办学体制、管理机制方面有创新、有特色的院校进入建设行列;大力推进高职院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大力推进教学创新,不断提高高职院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牢固树立市场意识,密切把握市场信息,根据陕西省支柱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和循环经济的发展,调控专业设置,加强校企合作,实行订单培养,促进产教结合,增强服务功能。

    (3)品牌建设与内涵发展原则。骨干高职院校建设要以国家示范院校建设计划为依据,以省级示范院校建设为基础,以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龙头,以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为重点,着力扶持一批条件好、规模大、效益高的高职院校,建设一批重点专业,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示范院校,形成品牌,示范带动;在建设中要处理好骨干带动与全面提高、硬件投入与规范管理的关系,坚持走内涵发展之路。

    (4)统一规划与分步实施原则。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按照教育部的规划和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学校申报、专家论证、限额推荐、分批实施”的方式,严格审查,择优遴选,规范管理。

12.陕西省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规划的发展目标是什么?

答:(1)总体目标:通过实施“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扩大规模,丰富内涵,使陕西省高职院校在国家级示范院校的引领下,在省级重点建设高职院校的支撑下,形成梯队,互为促进,形成陕西省科学合理的高等职业院校布局。积极推动地方政府或学校主管行业切实将骨干高职院校建设纳入本地区、本行业发展规划,加大投入,制定政策,力促发展;进一步吸引企业广泛参与建设,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互惠互利,多方共赢。通过“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的实施,使建设院校在办学实力、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办学效益等方面有较大提高,特别是在办学机制体制建设、人才培养模式创新、高水平专兼结合专业教学团队建设、社会服务能力建设、办学特色等方面取得明显成绩,带动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加快改革和发展,逐步形成示范引领、骨干带动、重点支撑、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质量优良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走出一条适合陕西高职教育发展的特色之路。

    (2)具体目标:在全力建设好3所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基础上,大力支持建设4所左右国家级骨干高职院校,推动10所左右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鼓励企业行业积极参与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探索多元化办学机制;支持建设院校大胆创新,不断实践,探索出一条符合陕西省实际,贴近行业需求,体现学院特色的校企合作机制与体制,形成模式,示范推广;引导建设院校主动适应陕西省产业发展需要,不断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订单式”培养的比例;重点建设150个重点专业,带动陕西省高职院校建设一批产业覆盖面广、办学条件好、产学结合紧密、人才培养质量高的特色专业群;初步建立起具有陕西省特色的“双师型”教师资格认证体系,使骨干高职院校“双师”素质专业教师的比例达到90%以上;建成50个左右省级和国家级高水平实训基地;建成300门左右优质专业核心课程,300种特色教材和教学课件,为争取更多的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打好基础,推动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与经济欠发达市县的对口支援、与陕西省中等职业院校对口交流,促进陕西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

13.陕西省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规划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答:(1)校企合作机制体制建设。校企合作是高职院校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经济发展对职业教育提出的客观要求,也是高职院校生存、发展的内在需要。校企深度合作是新形势下实现较大规模、较快速度、较高水平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必由之路。通过实施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鼓励建设院校积极探索地方政府与行业企业共建高职院校的办学新机制,尝试建立高职院校董事会或理事会,拓宽多元化办学新格局。紧紧围绕建立和完善校企合作制度,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建立合作内容全方位、合作环节全过程、合作形式多样化、合作层次高水平的长效合作机制。校企双方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合作格局,不断创造出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合作效益 ,积累经验,示范带动。围绕制度建设,鼓励地方政府积极发挥主导作用,高职院校主动发挥基础作用,合作企业自觉发挥主体作用,在合作内容、层次、方式等方面进行探索,特别是在合作办学、专业共建、课程开发、师资建设、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吸纳学生就业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促进深度合作,增强办学活力。高职院校要积极主动深化内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实教师联系企业制度,鼓励和引导教师积极主动为企业和社会服务,开展技术研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以服务业绩赢得企业的支持,为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奠定良好的基础。

    (2)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骨干高职院校要牢固树立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是根本任务,办学体制机制创新是关键,教学工作是中心,教学改革是重点,就业工作是导向,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是永恒主题的理念;要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行业广泛参与的原则,构建多元化富有陕西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不断适应陕西经济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加强与行业企业合作,深化订单培养、工学交替等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以此带动专业结构调整与建设,引导课程建设、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要主动参照职业岗位任职要求制定培养方案,引入行业企业技术标准与规范开发专业课程;积极推行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的教学模式;试行多学期、分段式的教学组织模式改革;要在与行业企业合作中逐步建立校企共同开发专业、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参与教学全过程以及接收学生顶岗实习制度,建立和完善“双证书”制度,试行由学校和企业联合签发“工作经历证书”制度,保证学生在校内生产性实习达到80%以上,校外顶岗实习时间不少于半年,毕业生取得“双证书”的人数达到80%以上。每所骨干院校形成3—5个以工学结合、订单培养为特色的专业,带动陕西省高职教育内涵建设。要逐步建立健全与企业行业共同考核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体系与质量保障体系,将就业水平、企业满意度作为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核心指标,全面提高陕西省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水平。

    (3)专业建设与改革。骨干高职院校要借鉴国家示范院校专业建设的成功经验,紧密围绕陕西省加快发展壮大高新技术、旅游、国防科技、能源化工、果业和畜牧业六大特色产业服务,重点建设办学理念先进、产学研结合紧密、基础条件好、师资力量强、特色鲜明、就业率高的专业;建设与地方、行业职业群、技术群和岗位群相适应的专业群,形成国家级、省级、校级重点专业三级梯队格局。要树立以师资队伍建设为核心,以课程体系与教材建设为基础,以办学条件建设为保障,以实践教学环节建设为支撑,以职业能力测评体系建设为重点的建设理念;要加强与社会和企业用人单位的紧密结合,共同构建新的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积极主动开展专业建设与毕业生调研,促进专业建设与社会需求同步发展;力争在重点专业建设中实现师资队伍建设合理化、产学研一体化、课程建设特色化、教学模式多样化、实践教学规范化、测评体系科学化;努力建成一大批能贴近岗位技能要求、提高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的优质专业核心课程;建成一大批能紧密结合生产实际、具有高职鲜明特色的教材和多媒体课件;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手段,研制共享型教学资源库,并在一定范围内推广,提高优质教育资源的利用率。

    (4)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骨干高职院校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要从高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入手,重点针对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抓住实验、实习、实训三个关键环节,按照建设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筹资方式多样化的原则,加强与企业行业合作,建设“共建、共管、共享”型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校外顶岗实习基地,构建开放式实践教学系统平台。积极探索厂校合一、前校后厂等基地运行新机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虚拟工厂、虚拟车间、虚拟工艺、虚拟实验,增强模拟性和仿真性,不断更新教学设施和仪器设备;加强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制度建设,创新管理模式,规范管理体制,试行校企双向管理机制,使实训基地软件内涵建设与硬件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同步提高。建成一批融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研发于一体的省级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

    (5)“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以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目标,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特色鲜明,相对稳定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是当务之急。各高职院校要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合作,更新观念,拓宽渠道,落实措施,力求实效,采取培、引、聘、调等多种形式,全力推进“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要研究制定“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健全“双师型”师资队伍发展的政策与措施,制定落实“双师型”教师认证机制、考评体系、激励机制,试行教师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试点实行开放式“双师”素质教师培养体制。积极依托重点大学、企业、师资培训机构,加强教师培训,帮助教师更新知识结构,提高职业技能。积极选派优秀教师赴国内外进修学习,去生产一线实践锻炼,参与科研推广项目,强化职业技能。要加强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积极推行上岗职业资格证书制。建立规范的兼职教师聘用管理机制,聘请行业企业的业务骨干和能工巧匠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改善教师队伍结构。通过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培养一批在本专业领域有较深造诣的专业带头人;培养一批能自主开发课程,及时更新教学内容,业务能力强的骨干教师;建设一支具有“双师”素质,专兼结合的优秀专业教学团队,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坚实保障。

    (6)社会服务能力建设。骨干高职院校要积极开展科研推广工作,以成果推广、生产技术服务、科技咨询、科研开发和技术培训为主要内容,积极参与社会服务活动。要积极吸收科研工作成果丰富更新教学内容,在社会服务实践中不断提高教师的学术水平和专业实践能力。要紧密结合陕西省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和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工程的需要,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积极为陕西省急需的先进制造业、能源化工业、现代服务业以及打造具有陕西特色品牌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要把高职教育与职业培训、就业准入以及解决就业问题结合起来,把职业资格认定、职业等级评定和技能人才的选拔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根据陕西省社会、企业、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需要,积极开展各级各类技能培训,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对象的专业岗位培训、职工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开展面向社会的职业资格培训、认定和考证工作,开展应用技术研究和新产品、新工艺研发。同时,积极承担各职业院校“双师”素质教师和教学、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任务,指导各高职院校开展专业改革、课程建设。要加强校企合作,进一步加大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相关院校之间的对口交流与合作,为中职毕业生在岗接受高等学历教育创造条件,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模式,提高社会服务能力和水平,增强高职教育服务陕西经济发展战略的能力。

    (7)高职院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为加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实施,确保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质量,要求骨干高职院校不断深入校企合作,确保工学结合实施到位;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水平;改进科研管理,营造有利于科技与学术创新的良好氛围;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供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智力保障;加大学生管理力度,培养具备创新意识和职业岗位能力人才。以“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全程监督、定期考核”为原则,制定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师资队伍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保证国家骨干院校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8)政策扶持与投入环境建设。骨干高职院校建设要积极营造宽松优惠的环境,争取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统筹和引导作用,发挥企业行业的主力军作用,以建设院校为主体,多方合作共同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首先,建立以院校自身投入为主、政府专项资金为辅、企业行业资金积极注入的投入机制。省财政将安排专项经费对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予以配套,同时协调示省级范院校专项资金、人人技能工程专项资金、高水平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专项资金、省级重点专业建设等各类专项资金,对建设院校予以倾斜,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以保证该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

    其次,要强化政府的引导功能,建立健全支持骨干高职院校建设的相关制度。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优势、资源调控优势和公共管理优势,立足地方主导产业,统筹当地的高职教育和企业两种资源,指导、协调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工作。2020年前不把骨干高职院校作为升本对象;把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和示范高职院校建设统筹兼顾,统一协调,合理布局,充分发挥资源效益的最大化。要进一步扩大强化高职院校办学自主权,使其校成为自主办学、相对独立的办学实体。

    第三,要通过政策引导、制度约束、市场调节、多方联动等多种手段,推进校企深度合作,营造学校、企业、行业合作办学的优良环境。要打破双方不对等的合作关系,降低合作风险,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增强合作的稳定性。院校要积极探索实行董事会制或理事会制,形成多元化办学格局。建立校企合作保障机制,明确学校和企业在合作中的权利、义务、地位与作用,确定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的责任和职能。建立完善企业协会等一系列调控与激励手段,推进校企合作,提高骨干高职院校建设的质量。

14.什么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

答: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启动实施了“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 按照“地方为主、中央引导、突出重点、协调发展”的原则,国家在“十一五”期间安排20亿元重点支持100所高水平高职院校,分三年进行示范建设。5年来,示范建设院校除了领导能力领先、综合水平领先、教育教学改革领先、专业建设领先、社会服务领先,具有良好的建设环境外,还在探索校企合作办学体制机制、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单独招生试点、跨区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做到发展的模范,改革的模范,管理的模范,以带动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深化改革,引领了全国高职院校的改革与发展方向。

15.实施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有何重大意义?

答: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高等职业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有了较大提高,对完善我国高等教育结构,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条件相对较差,“双师型”专业教师数量不足,质量保障体系不够完善,办学机制改革有待突破,等等,严重制约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因此,高等职业教育必须主动适应社会需求,以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为切入点,切实把改革与发展的重点放到加强内涵建设和提高教育质量上来,增强培养面向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高技能人才的能力。

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按照地方为主、中央引导、突出重点、协调发展的原则,选择办学定位准确、产学结合紧密、改革成绩突出、制度环境良好、辐射能力较强的高等职业院校,进行重点支持,带动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办出特色,提高水平。

16.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的办学方针,坚持导向性、协调性、效益性、创新性的原则,中央引导、地方为主、行业企业参与、院校具体实施,重点支持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17.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的目标是什么?

答:通过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使示范院校在办学实力、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辐射能力等方面有较大提高,特别是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设高水平专兼结合专业教学团队、提高社会服务能力和创建办学特色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发挥示范院校的示范作用,带动高职教育加快改革与发展,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质量优良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18.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的具体任务是什么?

答:(1)支持100所高水平示范院校建设,60万以上在校生直接受益,为社会提供各类培训200万人次.

    (2)重点建成500个左右产业覆盖广、办学条件好、产学结合紧密、人才培养质量高的特色专业群。

    (3)培养和引进高素质“双师型”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聘请企业行业技术骨干与能工巧匠,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4)建成4000门左右优质专业核心课程,1500种特色教材和教学课件,每个专业带动区域和行业内3个以上相关专业主干课程水平的提高,教学质量显著提升。

    (5)围绕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领域,研制并推广共享型教学资源库,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优质服务

    (6)运用现代信息手段,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为共享优质教学资源提供技术支撑。

    (7)推动示范院校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对口支援,与区域内中高等职业院校的对口交流,促进高等职业教育整体质量的提升。

19.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1)提高示范院校整体水平。省级有关部门和院校举办者,要努力提高示范院校基本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改善教学、实训条件;制定“双师型”教师培养和专兼结合专业教师队伍建设的支持政策与办法,聘请一批精通企业行业工作程序的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兼职,促进高水平“双师”素质与“双师”结构教师队伍建设;密切与行业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开发应用等领域的合作,广泛吸纳社会各方资金、物质与人力资源参与学校建设;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扩大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国际影响。

  (2)推进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示范院校,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专业设置、招生规模的计划与调整机制;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突出职业道德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才;改进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职业岗位要求与专业教学计划有机结合的途径和方式;根据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改革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评价方式,建成一大批体现岗位技能要求、促进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培养的优质核心课程;统筹规划和建设紧密结合生产实际,具有高职特色的教材体系,规范教材评价选用机制,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

  (3)加强重点专业领域建设。中央在100所示范院校中,选择500个左右办学理念先进、产学结合紧密、特色鲜明、就业率高的专业进行重点支持。造就一批基础理论扎实、教学实践能力突出的专业带头人和教学骨干;建设一批融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研发功能于一体的实训基地或车间;合作开发一批体现工学结合特色的课程体系,形成500个以重点建设专业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的重点建设专业群,提高示范院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

  (4)增强社会服务能力。示范院校要积极为社会提供技术开发与服务,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努力为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以及转移农村劳动力提供服务;积极开展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对口支援与交流,主动为区域内职业院校培训师资,促进地区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

  (5)创建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对需求量大、覆盖面广的专业,中央财政安排经费支持研制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主要内容包括专业教学目标与标准、精品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实验实训、教学指导、学习评价等要素,以规范专业教学基本要求,共享优质教学资源;针对职业岗位要求,强化就业能力培养,为实施“双证书”制度构建专业认证体系;开放教学资源环境,满足学生自主学习需要,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构建终身学习体系搭建公共平台。

20.什么是国家骨干院校项目?

答: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创新高职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全面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更好地适应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发展战略的需要,2010年,教育部、财政部决定继续推进“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一次性遴选出100所骨干高职院校,分三年分别启动国家骨干院校建设计划,旨在推进地方政府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推进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增强办学活力;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专业结构,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深化内部管理运行机制改革,增强高职院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实现行业企业与高职院校相互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高等职业教育和谐发展

21.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的实施有何重要意义?

答:2010年,教育部、财政部决定继续推进“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即“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扩大国家重点建设院校数量,新增100所左右骨干高职建设院校,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更好地发挥高职院校在培养高素质高级技能型专门人才,促进就业、改善民生,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22.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的实施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1)新增100所左右骨干高职建设院校,推进地方政府完善政策、加大投入。

    (2)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推进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增强办学活力。

    (3)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专业结构,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

    (4)深化内部管理运行机制改革,增强高职院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实现行业企业与高职院校相互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高等职业教育和谐发展。

23.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的实施工作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1)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地方政府与行业企业共建高职院校,探索建立高职院校董事会或理事会,形成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紧密型合作办学体制机制,发挥各自在产业规划、经费筹措、先进技术应用、兼职教师聘任(聘用)、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吸纳学生就业等方面的优势,促进校企深度合作,增强办学活力;深化内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落实教师密切联系企业的责任,引导和激励教师主动为企业和社会服务,开展技术研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互利共赢。

  (2)政策支持与投入环境建设。各地要将骨干高职院校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企业参与院校人才培养的鼓励政策,建立顶岗实习工伤保险制度,优化发展环境;支持骨干高职院校开展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试点,探索“知识+技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职业倾向测试等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加大对骨干高职院校的支持力度,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保证办学经费足额到位;坚持高等职业教育的科学定位和办学方向,2020年以前骨干高职院校不升格为本科院校。

  (3)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主动适应区域产业结构升级需要,及时调整专业结构;深化订单培养、工学交替等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参照职业岗位任职要求制订培养方案,引入行业企业技术标准开发专业课程;推行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的教学模式;探索建立“校中厂”、“厂中校”实习实训基地;试行多学期、分段式的教学组织模式;吸纳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与评价,将就业水平、企业满意度作为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核心指标,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4)师资队伍与领导能力建设。提高专业教师双师素质,与企业联合培养专业教师,3年建设期内,使具有双师素质专业教师比例达到90%;加快双师结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聘任(聘用)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专家作为专业带头人,一批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作为兼职教师,3年建设期内,使兼职教师承担的专业课学时比例达到50%.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提升科学决策、战略规划和资源整合能力。

  (5)社会服务能力建设。培养区域产业发展急需人才,拓展社会服务功能,面向行业企业开展技术服务,面向区域开展高技能和新技术培训,参与企业技术创新和研发,为企业职工和社会成员提供多样化继续教育、为中职毕业生在岗接受高等学历教育创造条件,增强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能力。

24.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的推荐条件有哪些?

答: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推荐单位应为独立设置的全日制高职院校,至少有三届(含三届)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具有鲜明的高职教育特色、良好的发展条件和较强的发展潜力,在领导能力、综合水平、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处于同类院校的领先地位,且举办方对其政策落实好、投入力度大,行业企业参与程度深,毕业生就业水平高。项目建设资金已列入地方财政和举办方专项经费年度预算。推荐院校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0%.

25.不具备骨干高职院校建设的推荐条件有哪些?

答:近三年内,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院校,均不具备推荐资格:

  (1)基本办学条件有红、黄牌记录的。

  (2)有校园不稳定事件,并已造成一定后果的。

  (3)在招生中有违规行为和虚假宣传的。

  (4)有乱收费或违规收费行为的。

  (5)当地人民政府已将其列入升本规划的。

  (6)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低于85%的。

  (7)在合作办学中有不规范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8)在教育部、财政部资助或奖励项目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9)有其他严重不诚信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