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厘清的几组概念和名词
(一).高等职业院校/高职高专院校
教高[2006]16号文件的发布标志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而新《方案》则是具体贯彻落实16号文件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原方案沿用的“高职高专院校”的名称,是在1999年为实现“五路职教大军”大联合而提出来的。实际上,无论是高等职业院校还是高等专科学校,尽管目前的校名不同,但都是高职教育的组成部分,因此,在16号文件中将从事高等职业教育的教育机构统称为“高等职业院校”。
(二).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新《方案》更加强调评估要促进院校内涵建设,促使院校建立持续的良性发展机制,淡化评估的等级观念,所以去掉了“水平”两字。评估结果也只是“通过”、“暂缓通过”,再不分“合格”、“优秀”等级。
(三).办学条件/办学水平
办学条件是指办学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物质和人力资源。而办学水平则是在具备办学条件的基础上,对办学理念,管理水平,教学质量,毕业生综合素质,学术水平等的综合评价。高职的两轮评估方案中都没有出现办学水平的提法。
(四). 培养方案/教学计划
两者的目的不同,人才培养方案的目的在于人才培养,教学计划虽然为人才培养服务,但主要目的是教学。
“培养方案”是近10年来根据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提出来的,是一种把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知识、能力、素质教育纳入教育全过程的方案(计划),包括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课内与课外的统筹安排。《教学计划》是“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它的主体,往往指教学进程安排。高职教育目前讲得最多的还是“培养方案”。
(五).课程标准/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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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标准 |
教学大纲 |
关注点 |
面向学生的标准 |
面向教师的标准 |
以学生为主体 |
以教师为主体 |
课程实施过程 |
教师教学 |
前言 |
课程性质 |
课程性质 选编教材的建议 |
课程基本理念 |
课程设计思路 |
课程目标 |
知识与技能 |
教学目的 |
过程与方法 |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
内容标准 |
学习领域、目标及行为目标 |
教学内容及要求 |
实施建议 |
教学建设 |
教学建议 ▲ 课时安排 ▲ 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 ▲ 考核与评价 |
评价建设 |
教材编写建议 |
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建议 |
附录 |
术语解释 |
教学参考书 |
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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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学大纲是各学科教学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教师教学是教学大纲关注的焦点,缺乏对课程实施特别是学生学习过程的关注。
2、课程标准中课程目标着眼于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从大纲的只关注教师教学转向关注课程实施过程。
3、课程标准的课程管理从教学大纲的刚性转向弹性。
4、课程标准是对学生在某一方面或领域应该具有的素质所提出的基本要求,是一个面向全体学生的标准。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实施、评价及教材编写做出了一些指导和建议。但与教学大纲相比,这种影响是间接的、指导性的、弹性的,给教学与评价的选择余地和灵活空间都很大。
(六).辅导员/班主任
二者的共同点:辅导员、班主任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区别:职责不同。
1.工作内容不同 辅导员从宏观的角度统筹和兼顾学生的文化、社会活动的组织开展,集中开展学生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加强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的、良好的心理素质,指导学生社团建设和学生骨干的培养,负责落实济困、勤工助学等工作。班主任则侧重于学生的入学教育,学生校纪校规教育,学风建设,选拔培养班级学生干部,做好学生的综合考评和奖惩,学业指导与职业规划,就业指导。配合党、团组织和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及日常管理工作等。
2.工作对象不同 辅导员负责几个班或几个专业或全系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而班主任则负责一个教学班级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班主任与辅导员工作之间的关系应当是点和面的关系,班主任工作是对辅导员工作的有益补充。
3.组织领导关系 他们都在学校和系党总支的领导下,独立地从事学生的教育培养工作,是两个平等的教育主体,不存在一方领导和管理另一方的问题,二者之间又相互联系,相互配合,共同对学校和系党总支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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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 |
班主任 |
共同点 |
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
工作对象 |
某专业或系或几个班级的在校生,人数多 |
一个教学班的学生,人数少 |
工作内容 |
主要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工作,学生的日常事务工作,学生党建,班风建设,指导学生组织社团、青年志愿者活动,勤工助学,助学贷款等事宜。 |
主要负责指导学生的学习活动;组织新生入学教育、学生校纪校规教育,加强班级学风、班风建设,选拔培养班级学生干部,做好学生的综合考评和奖惩,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配合党、团组织和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及日常管理工作。 |
组织领 导关系 |
同时接受学校和所在系党总支领导, |
接受所在系领导 |
(注: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要求,高等学校总体上要按师生比不低于l:200的比例设置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辅导员的配备应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每个院(系)的每个年级应当设专职辅导员。每个班级都要配备一名兼职班主任。《规定》同时明确了辅导员的选聘标准: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德才兼备,乐于奉献,潜心教书育人,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相关的学科专业背景,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接受过系统的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专职辅导员可要求评聘教授等专业技术职务)
(七).学生第一/教师第一
学生第一是指教育教学工作中应坚持的方针理念,是针对学院全体工作人员讲的。教育教学要以学生为主体。
教师第一是指办学方针理念,是针对领导层讲的。学校办学要以教师为主体。
这两种提法并不矛盾.合起来讲,就是要树立“干部要为教师服务,教师要为学生服务,所有工作要为人才培养服务”的理念。
(八).能力本位/学科本位
学科本位强调学科的独立性和重要性,把学科凌驾于教育之上,凌驾于人之上,学科成为中心,成为目的,学校教育、课堂教学成为促进学科发展、培养学科后备人才的手段。其优点是知识量丰富,各学科自身体系较完备。但存在着没有与其他学科有机结合,没有锻炼学生的综合能力,科目多并缺乏整合,过分强调学科的逻辑体系而忽视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等缺陷。
从国际科学教育改革历史可知,过分强调学科中心或学科本位,将课程设置的重点放在学科的完善上,很容易导致学习内容繁、难、偏、旧等,而且教学也更容易侧重于知识的灌输,这无疑会影响学生学习的兴趣,使学生对课程产生畏难情绪。因此,课程的设置应以学生的发展为主,充分考虑学生的认知发展规律,而不过分强调科学体系自身的完备。这样,就有人提出了“能力本位”的说法,虽不甚准确(一般应慎用),但有助于我们在专业课程标准的制定中,更加重视工作行为过程导向和学生技能训练及能力的培养开发。应成为我们关注和钻研的工作课题之一。
二、如何理解“工学结合”与“产学结合”?
工学结合是与工作相结合的学习,是一种将理论知识的学习、职业技能的训练和实际工作经历三者结合在一起使学生在复杂且不断变化的世界中更好地生存和发展的教育方法。即学习的内容是工作,通过工作实现学习。产学结合、产教结合、产学合作几个概念经常互用,三者基本含义是一致的,本质是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核心是人才培养与生产实践相结合,即知识与劳动的结合,强调的是过程的结合。其第二层含义是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形式,即产业界与教育界或企业与学校的结合、合作,强调的是对象的结合。目前,高职教育中最常用的提法是“工学结合、顶岗实习、校企合作”这样一种人才培养模式。其中工学结合是核心,校企合作是基础,顶岗实习是标志。
三、如何理解“多元化质量监控”
“多元化”主要是指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主体、方法的多元化。监控主体多元化,即由学生、教师、领导、督导、校外行业企业以及学生家长等各类人员参与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活动。监控方法多元化,即采用多种方法和途径进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活动,如问卷调查、网上评教等。高职院校应建立与完善多元化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以便更加有力地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四、应慎提“错位实训”
这是近年来大学生“错位就业”(指非专业对口就业)现象在高职生产性实训中的回应和折射。本来“错位实训”如果作为综合性的创业教育实训,这是很好的一种教育创意,有利于学生创业潜能和激情的充分发挥。但是在高职的生产性实训中应不应该组织“错位实训”,答案是否定的。生产性实训是职业院校教学的一部分,教学内容是有计划、有预定目的的,生产性实训是有确定内容和具体任务的规定性活动,它依据专业的课程、专业的培养目标、专业的核心技术而设置。客观讲,所谓 “错位实训”也是许多学校无奈的选择,是因专业人数众多,而能接纳实训的对口职业岗位又极少造成的。是一种初级的、粗糙的、培训“打工者”的实训方法。须引起高度重视避免和克服的。
五、应慎提“颠覆性课程改革”
这种提法有悖教育发展的规律。以前曾经有人提出“知识爆炸”之说,理性回归以后人们承认既成的知识可以更新、创新,但不可能彻底否定和排斥原有知识与新知识间的相承关系。高职生产性实训机制的建立,引发并推进了高职课程的改革,于是有人提出高职课程改革需要“颠覆性”改革。其实,高职的课程改革在现行教育体制下同样是一种“渐变”而不应该是“裂变”或“质变”。高职教育从传统课程模式到新课程模式重组,许多原有的教育法则和合理的课程理念仍然是新课程重组的基础和条件,因此,课程改革并非是对之前课程体系的全盘否定,所以,这种改革是有持续性和承接性的改革,不能谓之“颠覆性”改革。还应该提醒大家,我校前身四所中专本来搞得就是“职业教育”。我们进入高职阶段的任务是如何把“职业教育”做高做大做强。对原来应继承发扬的地方仍不可忽视。
六、何谓顶岗实习
顶岗实习(带薪实习)是高职院校有效推进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形式,也是提高高职生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和综合技能的重要实践性环节。高职生在校内完成必需的理论知识储备后,再将他们送到专业对口的企业去实习,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下,加强学生的实际动手操作能力。“顶岗实习”并非参观式毕业见习,在企业里,学生身兼员工身份,有明确的工作责任和要求。这样的专业对口实习能确保学生毕业上岗与企业需求较好对接。我院在策划“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时应符合所设专业实际,如医护类专业合作的“企”主要应指医院等医疗服务机构,师范类专业合作的“企”应是学校和幼儿园等,“顶岗”也就是需到医院、学校去顶岗。顶岗期间不能没有教学,不见教师,撒手不管,采取“放羊”式实习。校“企”之间应有严密的协作机制,做到领导和领导对接,教师和职员对接,学生和职业对接等。应按照专业课程标准中的要求确定教学任务,布置完成作业,与实习单位对学生共同考核,建立健全实习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