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填报工作的安排意见

发布日期:2012-10-2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做好 “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简称“平台”)数据采集工作,使2011/2012学年填报的数据更加客观、准确、合理, 翔实反映我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按时上报平台数据,为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评估整改工作提供科学严谨的基础数据。根据学院整体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始填报 2011/2012学年数据平台,现就有关填报工作安排如下,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加强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管理的意义

    1.数据采集平台是评价人才培养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数据采集平台以数字化的形式反映了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和整体办学状态,是学校实施科学管理的技术平台。2008年教育部规定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评估主要以平台数据为基础,并向社会公开各校的平台数据,接受社会评价和监督。因此,数据平台将成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评价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

    2.数据采集平台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按教育部的要求数据平台每年上报一次,定期评价,定期公布,动态管理。各部门应将数据平台填报工作列入常规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将日常工作与数据平台紧密结合,及时填报数据,保证数据的原始性、实时性、真实性。每年的数据库要作为常规资料存档。

    3.数据采集平台对学校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数据采集平台建设能实时的反映学校管理和运行状态;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有利于引导学院各层面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促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学院办学水平;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职能部门及教学单位的管理,引导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提高管理水平。

二、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工作原则

    1.沿袭评估,逐级采集

    评估工作已为数据采集平台填报工作积累了经验,本次采集工作沿用评估期间的组织方式,采用归口业务部门、逐级采集的办法进行。

    2.按时按质,责任第一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及全体教职工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此项工作,务必按照学院统一部署,按照规定的时间、规定的质量,将材料统一上报汇总。

    3.源头生成,各负其责

    由各专兼任教师及各部门信息员直接填报,逐级审核,填报人和审核人对数据准确性负责。

三、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任务分解

    根据填报要求和学院部门职责分工,将数据采集平台各表格数据产生的源头(直接填报人)、组织单位和归口部门所负责的项目进行责任划分。具体任务分解表详见下表(注:①“教工号”由组织人事处提供。②“专业代码”、“课程代码”由教务处提供。③“学号”由学生处提供):

数据平台任务分解表

 

基本信息

具体内容

责任部门

协作部门

1  基本信息

1.1 名称

党政办

 

1.2 联系

党政办

 

1.3 2012年招生计划

招就处

 

1.4 2012年招生方式(人)

招就处

 

1.5 201291前在校生

学生处

教育学院

 

1.6 机构设置

人事处

 

2  院校领导

2.1 基本状况                

人事处

 

2.2 参与教学、联系学生

人事处

 

 

 

3  基本办学条件

3.1 占地建筑面积()

基建处

 

3.2 馆藏图书资料

图书馆

 

3.3 阅览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机房

图书馆

机电学院

 

3.4 校园网

教研室

 

3.5 固定资产42(万元)

计财处

 

 

4 实践教学条件

41 校内实践基地

二级学院

教务处

 

42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二级学院

 

4.3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教务处

二级学院

5  办学经费

5.1 经费收入(万元)

计财处

 

5.2 经费支出(万元)

计财处

 

 

基本信息

具体内容

责任部门

协作部门

 

 

6 

6.1.1 校内专任教师基本情况

人事处

二级学院

6.1.2.1 校内专任教师授课情况

二级学院

 

6.1.3 校内专任教师其他情况

二级学院

 

6.2.1 校内兼课人员基本情况

人事处

二级学院

6.2.2.1 校内兼课人员授课情况

二级学院

 

6.2.3 校内兼课人员其他情况

二级学院

 

6.3.1 校外兼职教师基本情况

人事处

二级学院

6.3.2.1 校外兼职教师授课情况

二级学院

 

6.4.1 校外兼课教师基本情况

人事处

二级学院

6.4.2.1 校外兼课教师授课情况

二级学院

 

 

 

 

7 

7.1.1 开设专业

教务处

 

7.1.2 专业带头人

教务处

人事处

 

7.2 课程设置

二级学院

 

7.3.1 职业资格证书

教务处

 

7.3.2 应届毕业生获证及社会技术培训情况

教务处

二级学院

 

7.4 顶岗实习

二级学院

 

7.5 产学合作

二级学院

 

7.6.1 招生

招就处

 

7.6.2 应届毕业生就业情况

招就处

二级学院

7.6.3  上届毕业生就业情况

招就处

二级学院

 

 

 

 

 

 

 

 

 

 

 

 

 

 

 

 

 

基本信息

具体内容

责任部门

协作部门

 

 

8 

教学

管理

教学

研究

8.1 教学与学生管理文件

教务处

学生处

 

8.2 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人事处

教务处

二级学院

8.3 专职学生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人事处

学生处

二级学院

8.4 专职招就指导人员基本情况

人事处

招就处

8.5 专职督导人员基本情况

人事处

教务处

8.6 专职教学研究人员基本情况

人事处

教研室

,

8.7 评教情况

二级学院

 

8.8 奖助学情况

学生处

 

8.9 重大制度创新

党政办

各部门

 

 

9 

9.3 社会(准)捐赠情况

党政办

 

9.4 应届毕业生主要就业单位与联系人

招就处

二级学院

9.5 应届毕业生信息

二级学院

 

9.6 质量工程

教务处

二级学院

 

9.7.1 学生获奖情况

学生处

二级学院

9.7.2  学校获奖情况

党政办

二级学院

9.7.3 学生社团红十字获奖情况

学生处

二级学院

10

学生

信息

(扩展)   

10.1.1 辍学学生明细表

教务处

学生处

二级学院

10.2 学生社团

学生处

二级学院

10.3 红十字会

学生处

二级学院

10.4 志愿者(义工/社工)活动

学生处

二级学院

四、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组织工作

    1、认真理解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工作的意义和作用,详细分析平台数据信息内涵。各部门要认真了解、研究数据采集平台,熟悉填写内容和填写方式,若对数据填写和任务分解有疑问,请及时与评建办联系。   

    2、认真组织、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部门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专人负责数据的采集,数据采集人要相对稳定,并熟悉相关数据的填报。部门领导要认真审核数据,对所采集数据的原始性、可靠性负责。

    3. 落实责任、层层把关。一是抓源头输入。数据采集要求源头输入,保证源头生成,以确保数据采集的原始性、真实性、实时性。二是抓数据职责部门汇总、审核。各部门确定本部门数据后,由信息填报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名,标明填报日期,加盖部门公章,报评建办存档。

    4、加强培训、指导。评建办公室组织各单位部门的数据采集信息员进行培训,正确掌握数据采集和填写方法,各部门参照去年的填报数据,认真对照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和监测办学条件指标的要求填写。对于所涉及的重要数据,要请主管院领导把关。

    5、《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V2.12a001版的下发数据表、操作指南由评建办提供。评建办公室负责对全院数据职责部门提交的数据进行全面初步审核,并上报学院评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五、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填报工作进度

    1、采集时段

    状态数据采集以学年为统计时段,本次上报统计时段为:201191日至2012831日。

    2、数据采集的流程

    (1)文件下发:由评建办导出文件,并将纸质稿和电子稿下发到各个部门。

    (2)数据采集:各个部门的数据采集人要认真阅读研究每张数据表的说明和注释,按要求准确填报数据,部门领导认真审核。

    (3)回收文件:各部门按时将采集的数据(电子稿)交评建办。

    (4)汇总合并,形成学校的数据汇总表,此工作由评建办负责。

    3、时间要求

    (120121024日召开数据采集工作会议。

    (2)各部门数据采集及审核时间为1025日~112日。

    (3)数据上交评建办时间为115日。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评建办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