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教高办〔2015〕18号
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通知》(陕教高〔2007〕75号),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5年度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申报及评审程序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度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4〕15号)执行。
各申请院校将项目申请书、可行性论证报告、建设方案(可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下载陕教高办〔2014〕15号全文及附件)等申报材料,于2015年9月18日(星期五)前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其中项目申请书一式10份,论证报告和建设方案各一式2份,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 系 人:罗继军
电 话:029—88668916
电子邮箱:gjcluo@126.com
陕西省教育厅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