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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参加陕西省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引导性评估工作培训会

发布日期:2017-09-14    作者:     来源:     点击:

按照《关于开展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引导性评估的通知》(陕教〔2017〕260号)文件要求,为了更好地开展师范类专业引导性评估工作,9月12日,陕西省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引导性评估工作培训会在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召开。我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负责人马淑红、师范学院副院长李有成参加了培训会。本次培训由陕西师范大学承办,教育厅高教处处长胡海宁出席会议并讲话。

培训会上,陕西师范大学田振军教授对评估的指标体系行及评估程序进行了解读,要求参评学校在开展评估工作时,一要明确评估目标,二要吃透标准内容,三要数据真实可靠,四要材料完备,五要学校与二级学院上下联动。同时,会议还从实践操作层面,对师范类专业引导性评估自评报告撰写、基础数据填报等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详细的介绍及操作培训。

通过参加此次培训,使我校进一步明晰了师范类专业引导性评估工作的理念、重点和目的,熟悉了评估工作的指标体系与操作流程、基础数据填报及自评报告撰写要求。下一步,我校将制定引导性评估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扎实推进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撰稿: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张辰 审核:马淑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