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的组织体系、监控体系、评价体系。
二、负责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建立健全师生质评信息员制度。定期采集校内师生对教学质量的意见与建议,进行分析,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促进教学质量的改进。
三、组织协调各级、各类专项评估和综合评估。开展教学工作评估、教育教学管理评估、专业评估、课程评估等工作。
四、组织协调第三方对学校教学质量评价,以结果评价为切入点,促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采集各类教学质量的状态数据,做好数据的分析、反馈及应用指导教学工作。
六、负责示范院校、一流院校等全校性教学质量相关项目建设、实施及验收工作。
七、负责健全督导员队伍管理制度,负责督导员的管理。定期组织督导员进行听课与评课、课堂教学检查、实践环节检查等,发挥督导员在学校教学质量管理中的作用。
八、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